2018重庆市大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竞赛规程

作者:来源于网络 来源: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时间:2018-10-16

2018重庆市大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二、执行单位 


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重庆市学生体育协会 


三、承办单位 


西南大学、重庆科技学院 


四、协办单位 


重庆市大学生足球协会、重庆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五、参赛单位 


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 


六、比赛分组 


比赛分甲、乙、丙三组,甲组为本科院校普通学生,乙组为高职高专院校普通学生,丙组为体育专业学生(含享受高考优惠政策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体育特长生等)。 


七、比赛时间 


甲丙组:11月2—9日,西南大学。 


乙组:11月11—18日,重庆科技学院。 


八、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按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特殊招生政策,经考生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注册备案的同一所高校在校在册在读大学生,并在重庆市校园足球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成功注册。 


(二)凡参加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含联赛预备队员及增补队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经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批准以学校名义参赛的除外。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就读,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所在学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足球比赛者。 


(四)参赛运动员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且入大学时不得超过20周岁。 


(五)参赛运动员就读大学期间,参加联赛届数本科不超过4届,专科不超过3届,研究生不超过3届。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出具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大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校招办公章和学校公章,否则不予参赛。 


(七)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与仲裁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认可的申诉报告和与举报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同时缴纳1000元申诉费后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的,申诉费如数退还。经审查申诉不符的,申诉费上交重庆市学生体育协会。 


(八)对运动员资格的申述必须在赛前进行,由资格审查与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正式比赛(第1场)开始后,只接受申述报告,不立即处理,待全部比赛结束后,对查实的资格违纪队取消所获名次,后续名次依序递补。 


(九)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参赛往返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九、参赛办法 


(一)各校在完成校级联赛的基础上,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兼有两个组别的单位,每个组别可报男、女各1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运动员22人。 


(二)各参赛学校于10月20日下午6:00前,将报名表电子件发送到邮箱272370673@qq.com ,并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表(联系人严瑞,电话:17708342468)。同时,登录重庆市校园足球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完成报名注册,并将成功注册后自动生成的参赛报名表纸质件加盖单位和医院公章后报到时交组委会。 


注册报名网址:http://xyty.cqisport.com/ 


事务联系人:向淑平,电话:13896390345 


技术联系人:张诗琪,电话:15928971790 


(三)运动员凭《2018年重庆市校园足球联赛参赛卡》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未备齐相关证件者不予参赛。 


十、竞赛办法 


(一)根据报名队数确定赛制。 


(二)比赛参照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并严格执行《重庆市大学生足球比赛纪律规定》。 


(三)每场比赛时间:男子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女子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四)每队每场比赛允许填报7名替补队员,但只可替换5名队员。 


(五)红牌停赛1场,黄牌累计2张停赛1场,并视其情节轻重,追加停赛场次。 


(六)在循环赛制中,每队胜1场计3分、负1场计0分;常规时间比赛平局以踢点球决定胜负,胜者计2分,负者计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红牌数量少者,名次列前; 


7.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黄牌数量少者,名次列前。 


(七)参赛队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参赛,经组委会同意,可按弃权处理,判对方3∶0胜;如参赛队自行决定某场比赛弃权或罢赛,则判该队所有比赛以0∶3告负。 


(八)各参赛队自备深、浅两套符合规则的比赛服。比赛服必须印制明显号码,且与报名表相符。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穿统一足球服装,穿长足球袜、护腿板、帆布面子软底胶钉鞋或皮面胶钉鞋。守门员上衣颜色与队员区别,可穿长运动裤。场上队长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佩戴任何饰物者不得上场比赛。 


十一、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大会录取各组别男、女前8名给予奖励,颁发奖杯。不足8队参赛,递减1名录取给予奖励。 


(二)甲乙组男子前6名、甲乙组女子前3名、丙组男、女前3名的教练员,赛会期间无违纪行为的,评为年度优秀教练员,颁发奖证。 


(三)大会按6:1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和个人,集体颁发奖牌,个人颁发奖证;按5:1评选优秀裁判员,颁发奖证。 


十二、经费及其他 


(一)各参赛队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按重庆市2018年校园足球竞赛规程规定,比赛期间运动员每人每天食宿费200元,由各参赛单位自理。 


(二)为加强竞赛管理,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须缴纳保证金2000元。比赛期间有违纪行为的代表队,按《重庆市大学生足球比赛纪律规定》的相关条款扣罚保证金,无违纪行为的代表队,赛后如数退还保证金。 


(三)10月21日(星期天)上午10:00在西南大学体育学院会议室召开抽签会,请甲、乙、丙各组别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四)甲组和丙组参赛队于11月2日下午2:30—3:30在西南大学体育学院会议室报到,乙组参赛队于11月10日下午2:30—3:30在重庆科技学院体育系办公室报到,并缴纳保证金,提交报名表纸质件、运动员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复印件、代表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当日下午4:00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请相关人员准时参加。 


(五)本次比赛的仲裁与资格审查委员、比赛监督、裁判长与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选调。 


(六)本《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8重庆市大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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